从区域金融中心形成和发展的条件看,合肥与省内其他地区相比在地理位置、经济实力、金融发展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对此要多措并举加强合肥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
一是加快合肥金融产业聚集区建设。构建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核心是区域性金融机构聚集,使金融产品、金融服务、人才、技术、信息集中并最终发挥辐射效应。打造合肥金融聚集区,是推进合肥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关键。当前重点要拓展老城金融服务区、高水平建设合肥滨湖金融新区、推进合肥市的县域村镇金融机构建设。
二是政府主导,积极引进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从合肥金融中心发展的实际情况看,建设初期阶段需要由政府积极引导,提供政策优惠和制度环境。可以借鉴苏州市和厦门市的一些成功做法,如对在本市新设立或迁入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总部,按实收资本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所需资金由省、市两级财政承担;对金融机构总部、地区总部(业务总部)在本市内购买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给予一次性补贴或优惠;省市政府设立金融贡献奖,对金融发展有重要贡献的金融机构和专业人士给予表彰和奖励等。
三是完善区域金融市场体系。一要加快发展货币市场,大力发展短期信贷市场、同业拆借市场、票据贴现市场等。鼓励辖区内资产负债状况良好、资金实力比较雄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动参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和债券市场交易业务。二要扩大保险市场,推进区域保险市场主体多元化。应大力吸引国内外保险公司来肥设立分支机构或合资公司,吸引国内外大型保险集团在合肥设立全国营运中心、后援中心或区域性总部;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研究设立注册地在合肥的法人保险机构。三要发展壮大证券基金市场,培育期货、期权市场。四要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加快建立资信服务机构,建立政府、银行、担保企业之间的担保风险共担机制,引导银行贷款投向中小企业,促进安徽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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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大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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