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恺)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日前,合肥市出台了“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及工程费用标准的通知(试行)”,自今年1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包括住宅商品房(含城市综合体中居民住宅、住宅类公寓)、拆迁安置房、保障性住房以及住宅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用房的供配电设施建设实行 “六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收费、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
通知要求,合肥市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的供配电设施建设,交由供电企业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招投标程序,组织实施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维护和管理。物价部门核定,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建设费用标准为135元/平方米,由开发建设单位在报装项目用电时按全市统一标准交纳。供配电设施建设,属于商品房项目建设成本组成部分,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据了解,过去,商品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通常由开发商自建,但是,后期一旦出现故障问题,常常遭遇报修无门的境地。该通知的实施,改变了这一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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