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朱胜利
“稳健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被盗100%赔付,理赔无上限……”余额宝的官方说明让无数网络消费达人对这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怦然心动,家住合肥市蜀山区的“80后”鲍女士就是其中之一。近日,鲍女士从新闻报道中得知央行高层均表示鼓励互联网金融,不会取缔余额宝,更决心进一步“追加投资”。
3月4日上午,全国政协小组讨论会结束后,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对互联网金融以及余额宝问题重申“互联网的金融业务发展也算是一个新事物,所以过去的政策、监管、调控,各个方面不能完全适应,需要进一步完善。但整个来讲金融业的政策是鼓励科技的应用,因此也要跟上时代与科技的脚步。 ”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成为代表委员们的共识。 《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鲍女士对余额宝的钟爱,部分源自于此前“淘宝”尝到的甜头。她经常在网上“淘宝”,“各种商品应有尽有,鼠标动动就能货比多家,关键是价格比实体店便宜很多。”当然,鲍女士也多次买到过实际货物与网店“宝贝介绍”大相径庭的商品。通常,价格高的,她会要求退货;价格低的,她就将就着,毕竟退货要付出精力成本,还要承担邮费。
鲍女士不仅是淘宝买家,还是一名成功的淘宝店主。她前两年开了一家婴儿用品网店,每月都有一笔不菲的收益。她向记者透露,为了做好网店,她没少发动自己的亲戚、同学、朋友在网上与自己进行虚假交易,提升自己的评分、信用等级,以此“引导”其他消费者。她认为:“网络交易,买卖双方都见不着面,即使有假,买方也不会太较真。 ”
记者采访发现,许多经常在网上购物消费的人对网络消费维权都很陌生,最多只是通过买卖双方私下协商的方式解决消费纠纷。他们认为通过行政申诉、诉讼等方式维护网络消费权益不现实:网络交易中卖方的现实身份或地址无法确认;网络购物程序十分简单,纠纷发生后,消费者维权调查取证十分困难;多是小额交易,达不到警方展开立案调查的损失金额标准,被排除在外等。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可以要求平台提供者先行赔付,7天内无理由退货,网店须公开经营地址……3月15日即将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网络购物有了新规定。相关专家指出,要针对网络交易特点,建立健全法规,强化法律、政府监管和行业、社会监督,规范互联网交易,保护好网络消费者的现实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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