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庐阳区一次性发放3个月居家养老服务券,起先要求这些券要在一个月内“突击”用完,在本报报道后,民政部门承诺将有效期延长至今年底(本报去年12月11日、12日连续报道)。昨日,读者李女士致电本报,称这些券又被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用完。
>>>反映提前半年到期
去年12月,庐阳区的李女士一次领了10~12月共计1800元养老服务券,被要求在当月底前用完,“突击”享受让她和很多老人犯了愁。本报报道后,合肥市民政局老龄办常务副主任方明表态,将这三个月的养老服务券有效期延长至2014年底。
如今,李女士手中如今尚有部分去年11月和12月的服务券,面值数百元,可上门服务的家政人员告诉她,去年的券到今年6月底就到期了,必须尽快用完,她有些难以接受:“怎么说变就变了啊?”
>>>回应符合实际情况
“不是我们一个区的要求,全市范围内去年的服务券今年6月底都到期了。”庐阳区民政局老龄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个决定是市民政局和财政局共同做出的。
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合肥市民政局老龄办副主任、福慈处负责人王锡友介绍,去年10月合肥开始实施居家养老服务,一开始实施得不是太完美,民政部门决定去年10~12月服务券有效期延长至今年底。而目前居家养老服务已经走上正轨,服务能力跟得上,而且全市范围内去年的服务券95%以上都已经消费结算了,所以有效期调整到今年6月底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本报记者 李国珍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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