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晚会,“炒白银”是一个备受注目的关键词。昨天,记者从合肥市蜀山区法院获悉,一男子因陷入“炒白银”迷局,越亏越多,最终挪用公款,触犯法律。今天上午,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夏某,今年31岁,合肥市锦鹏工商财税代理有限公司会计。去年11月至12月,夏某在网上炒白银亏本,为了弥补损失,他利用担任公司会计的工作便利,先后挪用公款469900元人民币用于炒白银,结果全部亏损。
夏某交代,他于去年9月26日接触白银交易,起初用自己的钱和借来的钱炒白银,刚开始赚了点钱,但10月1日一次亏掉了40多万元,之后急了眼,利用工作便利挪用公款。“炒白银根本赚不了钱,就算赚也是小赚。”在笔录中夏某表示,自己投入炒白银的钱共37万余元,“炒‘南方银\’亏损约10万元,手续费高达62万元;炒‘通世银\’亏损27万元,手续费约8万元。”夏某称损失的100多万元,主要都是手续费。
公诉机关认为,夏某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共计469900元用于营利活动,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天上午,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本报记者将为你揭开他的“发财之路”。江汝南 本报记者 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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