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案发以来,方广云系列窝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昨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方广云的女儿与女婿因与方广云合谋骗取3套安置房,构成贪污罪,分别获刑5年。两人当庭提出上诉。这也是方广云系列窝案中公开宣判的第一案。
方广云的女儿被法警带入法庭。
昨天早上9时许,方广云的女儿方某与女婿范某分别被法警带入瑶海区人民法院1号法庭。宣判正式开始。审判长首先回顾了今年1月24日与3月26日两次公开开庭中控辩双方的辩论焦点。对于方某与儿子违规办理双户口问题,审判长表示法院将会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公安机关及时纠正这一违反户籍管理规定的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方某、范某与方广云经事先合谋,相互勾结,利用方广云作为站北社区书记和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拆迁安置工作组成员的职务便利,通过磨店派出所户籍民警违规迁移户口、虚假办理拆迁安置相关手续,骗取3套拆迁安置房和拆迁补偿费,价值共计60余万元。方某和范某贪污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两人属从犯,应从轻或减轻处罚。两人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属自首,主动退赔,又是初犯,均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为此,法院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万元。听到判决结果,夫妇俩情绪激动,甚至口出骂言,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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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
方广云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
范某是一家电线电缆公司生产负责人,方某是此公司安徽大市场直销处负责人。此前庭审中,两人的辩护律师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贪污罪的罪名不成立,范某和方某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方广云作为瑶海工业园区站北社区书记也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构成贪污罪的犯罪主体。
法院审理认为,范某和方某是否构成贪污罪的犯罪主体主要看方广云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2002年底,原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成立后,对辖区内部分社区开展拆迁安置工作,为此成立了拆迁安置工作组。时任站北社区书记的方广云任拆迁安置工作组成员,协助工业园区管委会在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中,从事对安置人口资格认定、安置费审核等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认定方广云为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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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
二人与方广云是否存在合谋
此前庭审中,范某当庭辩称,他没有和岳父方广云合谋,拆迁这一块从头到尾他都不是特别清楚,后来方广云打电话叫他拿钥匙时才知道,但是方广云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归他所有,房屋的钥匙一直在方广云那里。方某也不认为她和父亲方广云合谋,也没有伪造虚假证明。双方的辩护律师则提出无罪的辩护意见。
法院认为,综合多项证据和方某、范某此前的供述以及相关证人证言,证实范某和方某不符合拆迁安置条件。为了骗取安置房和拆迁补偿费,经事先合谋,他们与方广云相互勾结,利用方广云的职务便利,分工实施迁移户口、虚假办理拆迁安置手续等行为。三人属于共同贪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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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
骗取的安置房价值如何认定
根据检方的指控,方某、范某与方广云合谋骗取的三套安置房270平方米,价值约95万元。对此,方某和范某的辩护律师并不认可。辩护律师认为,范某案发前已经配合退还房屋钥匙,没有实际使用房屋。本案拆迁行为发生在2005年至2007年,管委会当时规定的安置房市场价格为2200元。而本案评估价每平方米3556元,是以2009年10月20日作为估价时点。
法院审查认为,2007年12月,方某与范某骗取安置房的犯罪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从2007年12月到2009年,房屋价格上涨,不宜认定为犯罪所得。此外,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将商品房作为实例比对。涉案房屋是拆迁安置房,价格低于商品房,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据此,应按每平方米2200元重新计算涉案安置房的价值,为59万元。
杨联文 段贤尧 本报记者 李国珍/文 刘玉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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