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鸣)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障,合肥市近日出台了《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和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这标志着该市政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正式建立,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机制初步形成,打通了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的“最后一公里”。
合肥市此次出台的《办法》,明晰了权责清单的调整情形和调整程序,对权力运行监管任务和监管措施作出具体规定。对保留、取消、下放、前置改后置审批等权力事项,根据不同类型权力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重点,逐项制定监管细则,明确监管的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以及工作要求。对行政处罚权,逐项制定细化量化的裁量权基准。同时明确11条监管措施,包括权责清单公开的规范要求、建设政府权责清单网上运行平台、实行政府权力运行电子监察、推进政府权力运行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拓宽社会公众参与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的渠道、逐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探索开展部门绩效管理、开展多种方式监督检查等。
据了解,合肥市将进一步完善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系统,并与全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深度融合,全面推进平台应用,确保公权公用、规范运行、阳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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