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十部委发布了一份关于支持共享经济的声明,支持类似于网络打车的新兴“互联网+”交通。但是,目前包括合肥在内不少地方的交通监管部门认定“专车”等仍属违法运营。这两天,不少代表、委员针对如何放开、规范打车市场的问题进行激烈讨论。全国政协委员蔡继明就认为,中国互联网出行已经领跑世界,政府重点是管平台而不是去管车,打车平台有能力进行管理。但也有代表认为,由于缺乏政策法律保护,对网络打车的安全十分担忧。市场规范、立法保障、与传统出租行业的利益均衡,都成为打车市场需要打开的结。
全国人大代表、省经信委主任牛弩韬:
“网络打车”法规要跟进
牛弩韬认为,互联网对生产生活带来的首要影响就是提高了效率。而对目前如火如荼的互联网打车平台,他表示支持。“像优步,有人预测以后它可能会超过苹果的价值。”他表示,这些打车软件就是利用互联网把闲散资源整合在一个平台上,提高效率、节约资源、共享。而包括合肥在内不少城市对于“专车”与现行法律相抵牾的问题,他认为政策和法规要跟进,“世界潮流浩浩荡荡,新潮流的东西一定会战胜旧的,立法要修改。”他还表示,有的城市就组织得很好,出租车同样可以加入互联网大潮中来。
全国人大代表、省科技厅副厅长罗平:
“网络打车”有安全隐患
面对火爆的网络打车平台,罗平一次也没用过,因为担心会出现安全问题,“我相信抱着这种想法的人,肯定不会只有我一个,毕竟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罗平认为,这种靠烧资本方式扎堆出现在网上的网络打车软件,或多或少还会存在这样那样的漏洞,“前阵子不也曝出专车司机猥亵女乘客的新闻吗?”罗平称,在相关政策法规没出台的情况下,自己宁愿去坐公交车,也不敢使用打车软件。
全国政协委员蔡继明:
应给予网络打车平台发展空间
蔡继明认为,目前专车、顺风车、代驾等新兴交通模式已经覆盖全国400多个城市,每天为1000万人提供服务。滴滴出行2015年完成的出行订单超过了同行业美国优步公司成立6年来的全部订单。他建议,这种新兴产品的管理应鼓励各地先行试点,待经验积累成熟后再行立法。
蔡继明建议,政府应该管理的是网约车平台,让平台去经营、管理车辆和司机。“打车平台企业都已建立准入退出机制,他们有能力管好司机、车辆。互联网平台还通过提供保险,增强了对事故发生后的赔付保障。”政府应给予平台发展空间,充分放权,通过“政府管平台、平台管司机和车辆”的模式,规范网约车健康有序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施杰:
建议允许个人取得出租车经营权
施杰称,“要加大对出租车行业的改革力度,放弃出租车特许经营模式。”施杰建议,应放松出租车运营数量管控,使出租车运力规模由市场动态调整;允许个人取得出租车经营权,个人和企业都可以作为主体自由进入出租汽车行业;取消出租车经营权经营期限制度和经营权有偿使用制度;放松运价管制,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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