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经合肥市政府批准同意,自2015年11月1日起,该市市区公益性岗位、街道劳务型服务公司吸纳人员劳动报酬提高至不低于1820元/人·月。
其中:对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工资增加部分,用人单位属于市属的,由市财政承担,用人单位属于区属以下(含区属)的,由区级财政承担;市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工资提高至3040元/人·月,县(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工资由现行提高至2500元/人·月,增加部分分别由区、县(市)财政承担;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财政补助经费标准提高至2700元/人·月,其中市财政补助标准仍为950元/人·月,增加部分由各区财政承担;“协保”人员生活补助费标准提高至510元/人·月。
新闻推荐
今年4月24日是我国首个“中国航天日”,合肥市蜀山区美虹社区日前邀请精通航天知识的老师,为合肥市江淮学校的学生们上了一堂精彩的航天知识课。老师不仅向孩子们介绍了我国航空航天发展史,还讲解了...
合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合肥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