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签过了,可是眼见房价涨得快,卖家后悔了要求加价,这样的事情最近在省城频频发生。昨日,记者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截至4月10日,省城5家基层法院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激增至326件,同比增长243.2%,其中因房价上涨毁约案件数量增幅最大。
[案例]卖家要求加价20万买家一怒起诉违约
今年2月,家住合肥市新站区的李某某看上了同一小区张某要出售的房屋。因为双方相互认识,经过讨价还价,最终达成85万元的成交价格。
3月初,双方在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李某某向张某支付了定金2万元,双方约定李某某支付40%的首付款,剩余款项由李某某按揭支付。合同签订后,李某某按约支付首付款。
然而,因3月份合肥二手房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张某便要求李某某加价20万元,否则房子不卖了。李某某不能接受,要求张某按合同约定履行过户及交房义务。双方发生争议,李某某一怒之下将张某告上法院。
审理过程中,法官为化解矛盾做了大量调解工作。最终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由张某支付违约金。
[现象]合肥房屋买卖纠纷同比增长2.4倍多
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今年截至4月10日,合肥市区5家基层法院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激增至326件,同比增长243.2%,其中因房价上涨毁约案件数量增幅最大。房价上涨导致毁约案件,已经成为当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主要类型。滨湖新区所在的包河区法院、政务区所在的蜀山区法院,案件增幅相较其他法院更为明显。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情各有不同,买房人坚决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案件占比较大,其次是买房人同意解除合同,但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买房人诉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房人双倍返还定金,并按照同地段同类型房屋市场价格赔偿损失等。
从案件审理情况看,买房人诉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案件,绝大多数仅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有的仅支付了部分定金,还没有进入支付首付款、办理按揭等实质性履行阶段。卖房人除提出房价上涨过大,导致合同显失公平等理由外,往往还以房屋存在抵押、按揭或共有权人未签字等为由不愿继续履行合同。
[分析]房价大涨利益驱动卖家甘冒违约风险
二手房一般是买卖双方直接交易,行政监管难度较大,买卖双方都存在较大的交易风险,导致二手房交易时容易产生纠纷。
另外,随着房屋价格短时期内的快速攀升,导致房屋买卖双方心理预期变化较大。有的卖房人看到房屋的市场价格比合同约定的价款差价大,如果双方约定的定金或违约金显著低于房屋差价,卖房人在利益的驱动下就会选择毁约,要求买房人增加价款或者解除合同,以寻求新的买方,以更高的价格出售房屋,造成大量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对于当前大批量涌现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案件,合肥市中院已下发《关于妥善审理房价波动后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通知》,要求合肥各基层人民法院密切关注中央政策及地方经济形势变化,准确把握本轮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具体原因,针对辖区内房价波动情况,主动开展调查研究,积极研究对策措施,妥善处理案件。
通讯员合民四记者张剑
新闻推荐
5月19日是第6个中国旅游日。昨日,安徽省宣传推广活动暨惠民旅游嘉年华在合肥绿地缤纷国际城举办。活动现场推出了众多旅游惠民活动,并发布《安徽银发旅游》旅行手册。记者郑茹...
合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合肥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