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浩
11月15日,在合肥市蜀山区西园街道动力三村小区拆迁工地,一台挖掘机正在将瓦砾运到渣土车里,西园街道项目办的工作人员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土地平整工作。至此,历时不到1个月,动力三村小区近700户居民实现了全体交房搬迁。
动力三村小区是典型的老旧小区,整体为大板楼建筑,陈旧狭小、不通煤气,随着年久失修,部分住房墙体开裂,成为危房。今年初,蜀山区将动力三村小区改造列入民生工程项目。
“部分群众对搬迁改造有顾虑,担心存在暗箱操作,自身利益受损。 ”西园街道办主任高峰告诉记者,为打开群众的心结,西园街道实行“居民自治”的搬迁模式,由街道和社居委引导组织居民,推选居民代表组建拆迁自治组织。通过联名推荐、联户推荐、提名推荐、群众自荐等方法,由小区住户推选出29名居民代表组成自治搬迁小组。自治搬迁小组以组织的名义与区、街道、社居委共同协商、讨论相关事宜。从拆迁动议、资料审核、方案确定到疑难问题的处理,直至回迁方式的选择,自治搬迁小组全过程参与,与政府充分酝酿后确定。
“居民代表都是原小区里的居民,他们能够将我们的意见真实地反映给政府部门。每当他们挨家挨户来征求意见的时候,我们都非常欢迎。 ”小区居民老汪说。在搬迁项目启动前的摸底调查阶段,有居民向自治小组反映,每栋楼的一楼和楼上同户型的住房面积不一致,一楼的户型要少了2平方米。自治小组将这一情况报告到社居委,经相关部门核实,决定以同样的面积来计算。
“在拆迁过程中,有少数人为追求个人利益,持有‘谁撑到最后谁得便宜\’的‘钉子户\’心理。对这些人的妥协,就是对其他居民的不公平,也破坏了拆迁的正常秩序。”西园街道党工委书记沙勇告诉记者,针对极少数存在侥幸心理的“钉子户”,街道坚决用法律武器捍卫群众利益。由街道法律顾问牵头,蜀山区法制、征迁部门参加,征询专业律师等法律界人士意见,走诉讼程序,按照政策法规确定时限和流程要求,提请强制补偿、提出法律诉讼等步骤。
据了解,从2013年至今,西园街道实行“群众自治”与“政府法治”相结合的搬迁模式,先后组织开展了多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拆迁总户数近3000户,拆迁总面积超过35万平方米,均在1个月内实现全体交房搬迁和零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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