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即日起,省市两级物价部门开始对合肥房地产明码标价销售进行专项检查,直到12月10日结束。对查出的问题将依法处理,典型案例也将及时曝光。
据介绍,此次检查采用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对合肥在售楼盘进行全面检查,并抽查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检查重点包括:销售商品房时,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在标价和公示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本报记者徐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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