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许家权)1月日凌晨4时许,合肥市莲花派出所巡逻民警巡逻时发现经开区莲花路与芙蓉路交口附近一小区内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出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经了解,小区业主王某与褚某两家因乔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迅速进行了拍照取证,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民警当场责令燃放烟花爆竹的王某和褚某立即停止燃放,并将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接受处理。
当天上午派出所民警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王某和褚某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元。昨日上午,派出所约谈了小区物业负责人,要求其通过LED和悬挂横幅等方式提醒小区居民文明搬迁,拒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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