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农村低保救助实现兜底保障、医疗救助让困难群众看得起病、临时救助救急解难……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2016年以来,合肥市社会救助工作围绕“创新、规范、提升”工作思路,聚焦兜底救助,健全完善制度,筑牢了民生底线。
家住新站高新区七里塘社区的高先生原本有一个幸福家庭,可在2015年的一次体检中,他被查出患有转移性腺癌。治病期间,他不仅花光了家里的全部积蓄,还欠下了很多债务,原本小康的家庭背上了沉重的经济包袱。
“去年2月份以来,我先后9次住院治疗,除去居民医保报销的部分还花去近5万元医药费。所幸社区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帮我递交了城乡医疗救助申请书,最终获得了1万多元的救助金,缓解了后续治疗的费用压力,增强了我战胜病魔的信心。”高先生如是说。
据了解,2016年,合肥市修订了《合肥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为困难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新办法扩大了救助对象的范围,新增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其作为重点救助对象,资助其参加当地农村合作医疗;降低了救助起付线,非重点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起付线由2万元降至1.5万元;统一全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合理个人自付费用分段按比例累计给予救助,最高封顶线为8万元。
据统计,去年,全市累计救助42.17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0890万元,相比2015年分别增长了25%、36.5%。
针对低保和五保贫困人口,合肥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低保、五保、扶贫“三线合一”,建立了联动调整机制。2016年,合肥市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标准。当年1月1日起,合肥市农村低保标准市定指导线提高到家庭年人均不低于3266元,四县一市实际执行标准均为3600元,高于国家扶贫标准,提标幅度为历年之最。
针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治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合肥市积极给予应急性、过渡性临时救助。
“2016年,市、县两级不断加大临时救助业务培训,严格临时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归档等各环节,充分发挥了临时救助救急解难的作用,维护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16年1~12月,全市累计救助13336户次,累计支出3109万元,人均救助水平2331元,较2015年增长了11%。
(记者 华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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