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记者从合肥市卫计委获悉,该市正式出台《合肥市 “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一环内不再新增医疗机构
根据规划,合肥市城区一环路内不再新增医疗机构,新设置医疗机构 (不含门诊部、诊所)的规划区域为城市建成区一环路以外区域;新增设置门诊部(诊所)的规划区域为二环路以外。四县一市按照县(市)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体系,着力提升服务能力。但是,传统中医门诊部、诊所的设置不受限制。需要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优先设置审批社会力量举办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建设标准的非营利性综合医院、资源稀缺的专科医疗机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院,支持在新建城区、开发区、大型住宅区等医疗资源相对薄弱区域举办医疗机构。二环外将增16所综合医院
城区一环路内不再增设综合医院,二环路内严控新建综合医院,二环路外统筹规划新建综合医院。规划期内新增设置16所。从严控制审批一级综合医院。
以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为依托,在城市不同方位新建4所中西医结合医院,鼓励与引导社会资本新建一批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民营中医 (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
新增专科医院以二级及以上为主,从严控制审批一级专科医院。鼓励新增公立医院以儿童、妇产、肿瘤、精神、传染、口腔等专科医院为主;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较高水平的个性化的专科医疗机构。
依托公立医院在城市不同方位新建4所示范型医养结合老年护理院,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老年护理院。根据社会需求,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支持举办中医特色的护理院。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上述医疗机构,实现全市区域内资源共享,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
各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将具体制定。规划区域内符合设置条件的可按照实际情况设置。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鼓励连锁化经营。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不作布局限制。
新闻推荐
检测一台电梯 搬运7440公斤砝码揭秘合肥地铁1号线电梯“体检”背后的故事
揭秘合肥地铁1号线电梯“体检”背后的故事
合肥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合肥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