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4月27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合肥市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据了解,对租赁企业、中介和个人进行财政奖补,这在全国都是首创。 企业、中介、个人出租房均按平方米拿奖励 此次,合肥市设立住房租赁专项奖补资金,对住房租赁市场进行奖补,具体奖补对象和范围为:市辖区内住房租赁合同已在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出租自筹住房的租赁企业、提供住房租赁经纪服务的企业、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其住房在租赁监管平台出租备案,且住房出租行为已依法纳税。 对出租自筹住房的租赁企业,当年累计出租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0元。补助按照每年在租赁监管平台出租备案的面积进行计算,租赁合同备案时间不满一年的,按月折算。 提供住房租赁经纪服务的企业,当年累计出租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元。补助按照每年在租赁监管平台出租备案的面积进行计算,租赁合同备案时间不满一年的,按月折算。 对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按照出租面积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2元。补助按照每年在租赁监管平台出租备案的面积进行计算,租赁合同备案时间不满一年的,按月折算。 奖补均需要出租备案和纳税 需要注意,以上奖补政策,同一套住房不重复享受。而且,这些房源都必须在租赁监管平台出租备案,且已依法纳税。按照个人出租自有住房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2元计算,100平方米的房子,每年补贴就可以拿到1200元。 会不会出现纳税比补贴还高的情况?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租赁处处长聂中翔表示,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已经经过测算,补贴会比税费高。“一般租房月租金都在3万元以内,税率为4%,按照100平方米月租金2000元计算,一年纳税在960元。” 如何申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将会在次年一季度组织开展上年度住房租赁专项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我们将细化、优化申报流程,下一步执行网上申报,系统自动测算后兑现奖补”,聂中翔介绍。 申请专项奖补资金的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相关记录纳入合肥市信用平台,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晨报记者 余佼佼 新闻推荐 过去两年,合肥民生福祉得到新改善 合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合肥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