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闻 巢湖新闻 肥东新闻 肥西新闻 长丰新闻 庐江新闻
地方网 > 安徽 > 合肥市 > 合肥新闻 > 正文

房产证加上儿媳名字产权最终仍归老两口儿媳获得15万元补偿款

来源:安徽商报 2018-05-03 10:42   https://www.yybnet.net/
[摘要]儿媳获得15万元补偿款

本报讯(朱广宇陶伟)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证加上了儿媳的姓名,小两口离婚后,该房屋未分割,却被房管局登记到前儿媳名下,故两位老人将前儿媳诉至法院,要求索回属于自己的房产。近日,合肥市蜀山区法院经审理,依法判令涉案房产属原告所有,老人补偿前儿媳房屋折价补偿款近15万元。

2014年9月,孙某和老伴钱某决定在合肥购买房屋,由于两人属于无固定收入的农民身份,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遂经过家庭商量,决定用儿媳朱某的名义购买房屋。孙某老两口缴纳了首付款和各项税费后,按月支付按揭款,并一直居住至今。

当年12月,朱某与孙某老两口儿子协议离婚,约定该房屋与其无关,但要求孙某不要逾期还款影响其银行信用。之后,孙某要求朱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朱某始终未予支持,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朱某名下房屋产权归孙某老两口所有,并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此,朱某辩称自己所拥有的50%房屋产权是财产赠与所得,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孙某的诉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结合社会普遍风俗习惯,该行为应认定为孙某老两口子对朱某的共同赠与,用于维持其子与朱某的婚姻关系。由于朱某和孙某之子很快离婚,应视为赠与目的不能实现,但由于孙某未能及时撤销赠与,导致赠与财产的产权已转移,孙某无权任意撤回。故综合考虑,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说法 错过购房机会 理应获得补偿

本案是无权纠纷,同时也涉及家事纠纷,在考虑当事人之间客观存在的关系时,既要符合法律规定,也要考虑当事人的感受,故本案认定为赠与性质,比较符合实际情况。如果仅从经济成本角度来看,该房屋的一切支出都是孙某给付,朱某未承担任何成本,似乎存在不公,但实际上存在机会成本的因素,因当时本地区房价激增,朱某因该房屋的存在丧失了购买房屋的机会,故综合考虑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

焦点

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证加上了儿媳的姓名,小两口离婚后,房屋产权归谁所有?

新闻推荐

送客 近73万人次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五一”小长假期间,合肥铁路共发送旅客72.9万人次,同比增长7.4%。其中合肥火车站发送旅客28.8万人次,同比增长3.2%;合肥南站发送旅客36.3万人次,同比增长10.3%。假日期间,天气总体...

合肥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合肥这个家。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房产证加上儿媳名字产权最终仍归老两口儿媳获得15万元补偿款)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