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先生来电反映:今年我给孩子在包河区南二环绿地中心的一家舞蹈培训学校报名了舞蹈班,并交了1.38万元的学费。报名后,因为个人原因,孩子不想学习舞蹈。孩子一节课都没有上,但是商家分文不退。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本报新闻热线: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青所回复,经常青所工作人员协调处理,该舞蹈培训公司负责人同意合同约定,退还费用,梁先生也表示同意。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周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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