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近日获悉,合肥市通过《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合肥市将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向资源紧缺地区倾斜,有序整合农村教育资源,增加城镇义务教育学位,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力争到2020年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五统一”,即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和收入标准、生均经费、装备配置标准、信息化建设的统一。
到2020年新优质学校达240所
根据《意见》,各县市区将按照区域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建设标准,编制并落实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同时,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市、城镇规划并严格实施,不得随意变更,优先保障教育用地。
各县市区还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科学制定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新农村地区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好乡镇和中心村义务学校。到2020年,合肥市新优质学校数将达到240所,占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25%以上。
城镇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10%
据介绍,合肥市将推动城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城镇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校级以上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城镇教师交流到乡村学校,可按教师原有职务及岗位聘任;在县域中小学教师相应岗位总量内,凡在乡村任教累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乡村教师,符合晋升一级教师、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的,或者教龄满30年、有高级教师职称资格而未聘任的城镇教师,本人自愿到乡村学校支教3年以上的,可不受学校岗位职数限制。在乡镇基层学校连续工作满30年且有中、高级教师职称资格的,不受岗位职数限制,聘任相应职务。
初中教师学历门槛提升至本科
根据《意见》,合肥市将严格教师准入制度,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有条件的地方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
各地将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控制和消除大班额和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在今年,合肥市将全面消除66人超大班额,主城区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到2020年,全市全面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此外,合肥市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城镇发展规划、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依法保障其免试免费接受公办义务教育。同时,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随迁子女在肥参加入学升学考试,与当地户籍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记者 许超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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