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何珂)近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国土资源局联合出台《关于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加速住房租赁供给,明确在年度拟供应居住用地中确定租赁住房用地,确保年度租赁住房用地供应面积(含配建)占新建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面积约15%。
据了解,在租赁住房供应面积上,今年合肥市区国有租赁用地供应面积(含配建)不能少于700亩,每个县(市)、区、开发区确保开工1个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在供应方式上,单独出让整体建设租赁住房的宗地可采取挂牌方式供应;配建租赁住房的,市辖区范围内采取“限房价、定租赁住房配比、竞地价”的方式,按招拍挂方式供应。在供应价格上,单独建设租赁住房用地的出让价格评估,有租赁住房用地可比案例的,优先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案例不足的,采用收益还原法。配建租赁住房的项目,采用剩余法时,以市场正常租金水平为依据评估相应比例的不动产价值。
此外,《通知》还明确,国有租赁住房对个人出租用于自住,可参照社会房源以协议方式对外出租,不需进行招投标。其租金价格以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租金作为参考,按不低于评估价格70%的标准,单次最长租赁年限不超过6年。
新闻推荐
5月8日,正值第71个“世界红十字日”,安徽省暨合肥市红十字青少年爱眼健康公益活动在习友路小学正式启动。活动通过眼健康知识宣传、普查建档、医疗救助等方式积极推进青少年爱眼、护眼公益行动,将逐...
合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合肥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