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姜志远通讯员 檀勇)昨日,记者从合肥市轨道公司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轨道交通运营场所禁止行为、活动的监督管理,5月15日、18日、22日,合肥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将在合肥火车站、合肥南站等6个站点联合开展轨道交通综合执法检查行动。
据悉,为保障省城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维护运营秩序,营造安全、文明、有序乘车氛围,依据《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规,合肥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于4月25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轨道交通运营场所乘客行为和商业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禁止16类行为、活动,违者将面临50~30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本次执法检查活动旨在通过集中整治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秩序的违规、违法行为,以劝导、处罚、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轨道交通出行氛围。
[轨道交通综合执法检查行动计划表]
5月15日:轨道交通1号线(合肥火车站、朱岗站)5月18日:轨道交通1号线(合肥南站、紫庐站)5月22日:轨道交通2号线(大东门站、三里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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