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女士来电反映:去年8月,我在滨湖世纪城一家装修店里预定了纱窗材料以及封闭阳台的材料,但安装时发现对方给我使用的材料与合同约定不符。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助协调退货。
本报新闻热线:何女士家住在保利海上五月花小区,去年8月,何女士对新家进行装修时,选择了该装修店的“广东碧云”品牌,但是何女士现在却发现,她购买的纱窗和钢化玻璃并非“广东碧云”品牌,诉求核实赔偿。
滨湖市场监督管理所回复称,该所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前往装修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店长提供了纱窗的厂家授权委托证明,对于投诉人所述的钢化玻璃情况,商家表示的确不属于“广东碧云”品牌,但事前已告知投诉人,不存在欺骗消费者嫌疑。经滨湖市场监督管理所积极协调,商家同意将阳台上钢化玻璃予以退还赔偿。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周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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