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许根宏)记者8月7日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强化房源信息发布管理,确保房源发布信息真实,持续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建设,合肥市出台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文件,规定自今年8月1日起,合肥市区所有住宅对外发布租赁行为,必须先在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或合肥住房App实名注册取得核验码后,才能在中介公司或网络平台发布。
文件规定,在合肥市经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取得有效的房屋授权委托书后,须在监管服务平台如实录入相关信息,获取房源核验码,确保房源信息真实后方可对外发布。对同一房源可在同一网络平台发布一次,线上线下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源信息应当一致。网络信息发布平台承担房源审核主体责任,履行房源审查义务,确保在发布房源信息时标识真实有效的房源核验编码。
为配合落实房产经纪从业人员房源发布实名制管理,确保信息发布人员及所属公司与实际相符,对属于加盟店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公司和经纪人基础信息中,要求标识加盟品牌名称和公司名称。
合肥市还建立信用惩戒制度,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企业或从业人员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应限制或取消房源发布权限,不得为未办理登记或被列入“黑名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开通房源信息发布端口。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租赁企业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合肥市房产局和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企业和网络平台进行查处。对于网络平台未能履行主体职责,违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市房产局将联合网信办对网络平台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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