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2”将至,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最新网络购物消费提醒,盘点整理常见网络消费陷阱以及相应的规避措施。
一、虚假宣传
一些网站或网店善于利用消费者心理弱点,通过夸大商品功效等虚假宣传手段进行欺骗和诱导,导致消费者所购实物与网上描述相差巨大。
消费建议:不盲目相信商家宣传,对于“最好”“最大”等绝对化用语提高警惕,对商品尤其是保健品“免费试用”“保证疗效”等伎俩务必小心。面对售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商品要三思,货比三家后再谨慎购买,不因价格诱人而冲动消费。不盲目相信网红直播带货,不仅仅关注网红直播带货的“全网最低价”,更应以产品质量为主要考虑因素,从产品参数、用户评价等方式多角度考量是否购买产品。
二、假冒伪劣
由于网购具有虚拟性,消费者无法通过实物了解商品情况,假冒伪劣、货不对板的商品与服务层出不穷,大大影响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消费建议:在网上选购商品时,认真查看商家资质,优先选择经营资质齐全、规模大、信誉好的电子商务平台上的自营店或品牌官方旗舰店,仔细分辨商品展示图片是否盗用他人,必要时可要求商家提供该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作为参考。
三、虚假好评
信誉度越高,通常意味着卖家的商品受到了越多的好评,也越值得信赖。所以,消费者购物时一般都会选择信誉度高的卖家去购物,认为“信誉度”越高,购物风险越低。殊不知,“信誉度”已被一些不法商家所利用。一些网站网店通过花钱买钻、雇托儿,粉饰美好形象,天花乱坠的好评成为迷惑消费者的“帮凶”。
消费建议:在网上浏览用户评价时应擦亮双眼,仔细分辨,尽量选择详细描述商品质量、使用客观感受的评价作为参考,对于过于简单的连续好评或者过于夸张的吹捧应避免轻信。
四、合同套路
《电子商务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电子商务经营者利用协议、规则及告示、通知、声明等形式的合同格式条款免除或者减轻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行为。
消费建议:对于网购中商家肆意“砍单”、不承担“三包”责任、拒绝退换货等霸王条款,应据理力争,使用法律武器维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要注意留存促销活动细则、商品宣传图片、商品订单页面、与网店的聊天记录、物流记录等网购交易信息。购物中如遇到消费纠纷,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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