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疫情期间虚假宣传,将KN90型口罩标注为N95口罩进行销售。在被市场监管部门查获并处以20万元罚款后,安徽省立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总店将省、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告上法院。记者1月8日从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高新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
2020年1月26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对位于包河区屯溪路259号的安徽省立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总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药店销售商品标价签标注商品“朝美 N95口罩”零售价40元/只,而实际该商品外包装标注的执行标准为GB2626-2006 KN90,并非标注的 “N95口罩”。2020年9月7日,该药店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和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为共同被告,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复议决定。
近日,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该药店将KN90型口罩标注为N95口罩销售,严重扰乱了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和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行政机关适用法律准确。同时,行政机关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通过在线QQ方式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程序合法,遂判决驳回原告安徽省立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总店的诉讼请求。
(朱文彬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伟)
新闻推荐
合肥生活垃圾“零填埋、全焚烧”时代将到来 上半年龙泉山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将投产
本报讯数字城管精准发力、垃圾分类全面启动、提升道路清扫保洁水平、提升街面秩序管控水平……1月7日上午,记者从“美...
合肥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合肥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