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江江等2513名驾驶员未按规定办理超分学习考试有关手续的,现已被停止使用。请尽快到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滨湖)办理满分学习和考试业务。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未按规定办理超分学习考试有关手续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详细信息请上合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网→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共服务与民生→机动车及驾驶人公告)
合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wgk.hefei.gov.cn/public/column/6811?type=2)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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