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3年前,合肥市为残疾人车主配发了新型代步车。7年前,合肥市开展了第一次车辆置换补贴工作。5月6日,记者从合肥市政府办获悉,第二次置换补贴即将启动。
【自由选】可置换新车或者领取额半价补贴
2008年,合肥市开展了依法取缔正三轮非法营运工作,收缴非法营运车辆,为残疾人车主配发了新型代步车。2014年,合肥市又组织了第一次车辆置换补贴工作。当前,这批车辆经多年使用,机械磨损严重,交通隐患增大。
为了体现政府关爱,方便车主安全出行,依法加强车辆管理,规范城市交通秩序,目前合肥市政府已同意对这批车辆进行第二次置换补贴。
哪些车辆可以被置换呢?记者了解到,具体来说是在2008年全市依法取缔正三轮非法营运中已置换的车辆,车主可以选择置换新车,或者不置换新车享受货币补贴。“选择置换新车的车主,可免费置换新机动轮椅车;选择不置换新车的车主,给予新车价款50%的货币补贴。”
【严格审】需书面承诺不改装和不载人营运
如何申请?补贴如何领取?车主凭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残疾人证》、《合肥市依法取缔正三轮车营运下肢残疾人车主优惠证》,向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审核表。
具体置换的车辆,将通过政府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需要强调的是,在申请时,车主本人需要作出不改装车辆和不从事载人营运的书面承诺。资格确定实行三级联审制度,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核查,经县(区)残联、开发区社区管理局(农村工作局)审核汇总后报市残联审批。
在回收环节,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需要设置回收点,由车辆回收企业现场集中回收旧车,并出具回收凭证,回收旧车不得回流市场;同时,负责发放新车,并协助交警部门办理入户上牌手续。值得一提的是,选择不置换新车的,经资格审核后,由有关县(区)、开发区财政部门向残疾人车主发放补贴款。
【步骤】分三个阶段进行,11月底前完成
按照计划,本次置换补贴工作自5月上旬启动至11月底前完成,分3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5月上旬),主要是对置换补贴对象进行摸底调查。落实经办人员和办理地点,开展业务培训,印制相关资料。
第二阶段从5月中旬至10月底,主要是受理置换补贴对象申请,审核确认。对机动轮椅车进行招标采购。第三阶段(11月),重点是开展旧车(旧车牌)回收和新车(免费安装新车牌)、补贴发放工作。
合肥市政府要求,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确保置换补贴工作按期顺利完成。置换补贴工作完成后,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必要措施,切实做好各类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方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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