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公共停车场建设选址难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停车矛盾较大的老城区。从现在开始,合肥市政府办正式出台管理办法,推进市区范围内的机械式停车设施安装建设。除了进一步拓展机械式停车设施建设模式,简化建设流程,合肥还将鼓励设施管理单位投保公众责任保险。
公共停车场选址难问题亟待破题
5月15日傍晚,合肥的天空飘着小雨。而在马鞍山路西侧皖能大厦的北边,一个大型智能立体停车场的施工现场,却是机器轰鸣,这个停车场建筑面积超过7000平方米。预计,这个停车场将在今年下半年竣工,届时可对外提供停车位262个。
今后,这里还将采用国内一流的智能提车技术,实现人车分离、自动传送,扫码支付和便捷取车。这里立体停车场投入使用之后,将极大缓解马鞍山路及包河万达商圈附近停车难的现状。
其实,这只是今年合肥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当中的一个项目。
近年来,合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动车数量飞速增长,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加之老旧小区、商业广场停车泊位配比不足,历史“欠账”多,部分区域停车难问题突出。
根据先发城市经验,在停车难区域选址新建停车场成为缓解停车矛盾的重要措施。为此,合肥将公共停车场建设列入民生工程,强力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近年来,也建成了一大批项目,方便了市民出行。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分析,随着公共停车场建设快速推进,一些建设条件好、要素保障到位的停车场相继建成,公共停车场建设选址难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停车矛盾较大的老城区,城市功能高度集中,人口和建筑密度大,建设用地紧张。
该局认为,为了应对公共停车场建设过程中的用地难题,需科学统筹、深入挖潜,加大机械式停车设施安装建设。什么是机械式停车设施?这主要是指以立体化方式存取停放车辆的机械设备、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
这类停车设施的优势在于有占地面积小,选型多样、可具体结合场地特点设计,也可与其他方式相结合来实施,自动化程度高,操作使用方便,管理和维护也较为容易,具有定量存车的特点。
鼓励自有建设用地、闲置土地等建设
此前,合肥市出台了实施细则,明确党政机关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可以利用自有存量用地改建、扩建公共停车场,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在地上空间新(改、扩)建公共停车场的保留原土地性质和用途不变。
今后,合肥市将进一步拓展机械式停车设施建设模式。一方面,鼓励单位和各类经济组织利用自有建设用地、闲置土地以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通过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安装和建设机械式停车设施,缓解区域停车难问题,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机械式停车设施。不过,机械式停车设施建设运营期应在土地使用年限内。
按照要求,各区政府负责编制本辖区内机械式停车设施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计划应纳入全市公共停车场三年滚动建设计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内。
小区内可安装、建设机械式停车设施
作为创新之举,此次合肥市明确了住宅小区机械式停车设施安装申报方式。
接下来的5年内,住宅小区配建的停车场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利用建筑区划内业主共有部分安装、建设机械式停车设施。
住宅小区已经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业主委员会作为申报人,或者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申报人;未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社区居委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申报。
利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安装、建设机械式停车设施的,应当依法履行民主程序,由村委会、村民小组作为项目申报人。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现有车库内安装无需办理规划许可
在审批流程方面,《办法》提出,在现有停车库内部安装或利用自有已建成无人员活动的地下空间加装机械式停车设施的,项目申报人无需办理规划许可,只要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使用登记等手续。
在室外安装、建设的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临时机械式停车设施,项目申报人在项目实施前,应向辖区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由建设主管部门采取联席会议形式征求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生态环境、城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意见后,并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一方面,利用自有用地,由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资质的厂家直接生产、安装的。对周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产生的日照影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
另外,在不临市政道路一侧设置出入口,停车设施距离市政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在临市政道路一侧设置出入口,停车设施距离市政道路红线不小于6米,并且设置回转车道时不小于7米。
鼓励设施管理单位投保公众责任保险
机械式停车设备占地面积小、存取车效率高,大大缓解了城市“停车难”的问题。不过在方便市民的同时,此类设备引发的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
为此,合肥市要求,机械式停车设施的安装、建设应当合理选择位置,与周围建筑物相协调,符合城市景观要求,并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措施。设置于室内、室外的机械式停车设施,均应符合现行相关规范中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消防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合肥市还将鼓励机械式停车设施设置适合外廓尺寸较大车型停放的停车位;鼓励机械式停车设施管理单位投保公众责任保险。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方佳伟
新闻推荐
关于文忠路(郎溪路-少荃街)道路及管廊工程施工期间道路封闭公告
根据市大建设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
合肥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合肥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