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能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为此,安徽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农民将土地依法、自愿、有偿地流转给大户经营,可在当前,各地都在纷纷进行土地流转的同时,也相继出现了农户收不到租金,土地被破坏等现象。
2009年7月,濉溪县百善镇丁楼村王火自然村将780亩承包地、600亩水面流转给淮北市商人马某某经营。当年,农户委托村委会和马某某签订了流转期为30年的流转合同。合同违约,一方违约,支付另一方100万元违约金。马某某在承包地上种了树,在水面养了鱼,经营了两年多,却亏损了几百万元,于是,马某某甩手不干了。 “他跑了,不但不给我们100万元违约金,连半年共计31.8万元的租金也不支付。 ”
之后,由百善镇政府出面,将上述土地又流转给了刘某某。而刘某某是合同诈骗嫌疑犯,当时正值取保候审期间。刘某某准备在土地上建养殖场养鹅,养殖场厂房地基已建好,可是今年8月刘某某被收监,这宗流转事宜也宣告失败。刘某某拖欠了30多万元流转费,并留下了半拉子工程,因为在耕地上建房还导致土地无法耕种。最近,一位姓张的老板又接手继续租这片土地。张老板将刘某某拖欠的流转费支付给了农户,目前张老板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张老板以后不租了,我们的流转费又要收不到了。我们很忧心,不知张老板能不能干长久。 ”
同样,利辛县中疃镇武楼村村民将土地租出后,讨要租金也出现了困难。近日,他们向报社反映说,2010年,镇里出面把他们数百户950亩承包地流转给了种植大户田某某。镇政府和田某某签订了流转合同。
合同约定,流转费为每年每亩800斤小麦折价款。流转费给付方式是,每年5月1日前预付全年总流转费的50%,每年10月1日之前付清余下的50%部分。可是,田某某今年至今没有支付余下的50%租金。他们多次找镇里,镇里说正在催要。 “田某某说没有钱支付,我们怕他跑了。 ”
此外,记者曾采访过的六安天下一碗农业公司在该市裕安区江家店镇新沟村流转4000多亩土地,因租金不能及时兑现,少数村民一气之下,抢收公司所种的水稻,导致双方矛盾频发。
农户流转土地,除了收不到流转租金外,有的承包地还被流转方用于建房、挖砂、取土等,使承包地遭到破坏,让农户今后难以耕种。
土地流转存在风险,如何才能安全、有效、合法的进行土地流转规避风险呢?在此,记者为您支招:
1.摸清流转方底细。将承包地流转给流转方之前,农户或村镇干部要多方打听流转方的经济实力和操作实力,了解其流转土地的真正目的。
2.合法流转。流转土地,农户应直接或委托村、镇和流转方签订流转合同。合同应详细载明流转期限 (不能超过二轮土地发包期的剩余年限)、流转费、给付日期,违约责任等。合同还应载明耕地不能用于建房、挖砂、取土等土地法规明令禁止事项。
3.流转租金支付时间设定应适宜。流转合同虽约定了流转租金支付时间,但约定的时间大多是流转当年的年中或年底。如果将流转费支付的时间提前到流转前一年年底,或者在当年庄稼收割前夕,这样就大大降低了风险。一旦对方不能及时给付租金,农民可用地里即将成熟的庄稼来抵扣。同时,合同还应明确违约金的支付标准,千万不要含糊不清,这样容易扯皮。
本报记者 王明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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