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8日,凤台县检察院举行了一场刑事被害人救助现场会,这是一次由县财政拨款,政法委审批的公开救助活动。一次救助被害人亲属4.76万元。
检察长查政权向被害人的儿子范某送上这笔救助金,并从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等方面进一步向他说明存疑不起诉的理由。范某感谢检察院的关心和救助,表示其母亲被害的案子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今后做到息诉罢访。2007年2月,范某的母亲在家中遇害,经该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09年1月对嫌疑人苏某作存疑不起诉决定。被害人亲属不服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故向淮南市检察院提出申诉,淮南市检察院于2009年5月作出维持原不起诉的决定。认为母亲被害,嫌疑人不能绳之以法的范某为了给母亲讨回公道,再次向省检察院提出申诉,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省检察院于2011年4月作出维持原处理决定。范某及其兄弟姐妹几年来不停奔走于省、市、县之间上访,精神受到打击,无心生产经营且花费了大量费用,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生活十分困难。
了解此情的凤台检察院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根据相关刑事被害人救助的法律规定,报县政法委审批,决定给予刑事被害人的近亲属范某等人4.76万元的救助,抚慰精神创伤,缓解生活困难。对此,被害人的儿子范某说:“此举让我们真正看到了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化解了我心中的怨恨,检察机关的决定我打心眼里佩服。”石峰 侯海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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