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还是那个“半拉子”渠,倒塌处还一直倒塌着……尽管工程实施已三年,本报披露此问题后也已经跨年,但此事至今没有引起事发地政府---凤台县岳张集镇政府的重视。
2012年6月12日,本报三版刊发了题为 《“半拉子”民生工程镇政府验收通过——事发凤台县岳张集镇》的稿件。内容为:2010年,通过凤台县财政拨付、村集体筹集等渠道,岳张集镇共计投入16万元资金,用于连塘村农田防渗渠工程,工程于2010年初正式动工,工程负责人为该村村主任李永将,工程承包人是李某某。
防渗渠总长度1200米,可只修了260米就停了工,这样的一个“半拉子”工程,由该镇一副镇长带队,镇水利、农经、财政等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现场验收竟然顺利通过,镇里分两次将16万多元的资金全部拨付进了工程承包人李某某的账户。此后,村主任李永将从李某某手里拿走了该账户的银行卡,取出近10万元装入个人口袋。
记者采访时,岳张集镇纪委书记曾介绍说,他们接到村民反映后,于2011年10月进行了调查,发现李永将挪用项目资金99000多元,纪委已责令李永将把这笔钱退回镇财政,并准备在今年(2012年)冬季给这个村继续修水渠。
该问题经本报报道后,记者将此事发函通报给时任凤台县县委主要领导,据了解,有关领导也作了批示,提出了处理意见,可是,半年过去了,凤台县有关部门、岳张集镇政府至今没有向本报反馈处理情况。
更让当地农民不满的是,至今,镇政府根本没有进行有关整改工作,没有组织施工人员续修水渠,只修了260米的“半拉子”防渗渠工程仍然处于瘫痪中,且坍塌处比以前更多,有关工作人员也没有得到任何处理。
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很重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各级财政和当地群众都在勒紧 “裤腰带”,挤出有限的资金兴修农田水利工程,可在岳张集镇,镇政府却不拿民生工程当回事,未完工的 “半拉子”水利工程至今已历时三年时间,也没人过问整改工作。这样的 “小事”都不能得到解决,不知要什么样的 “大事”才能得到地方领导的重视?
本报记者王明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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