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由凤台县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淮南市妇幼保健院药械科主任刘学勤受贿案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没收财产3万元和违法所得20.7万元。
刘学勤,在2010年至2013年期间,担任淮南市妇幼保健院药械科主任,并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7次收受多家医药公司业务员贿赂,在药品采购中给予行贿医药公司提供帮助,总计收受财物价值20.7万多元。
刘学勤案发后有自首立功表现,并积极退出全部赃款,依法减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石峰 贺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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