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种情形盯紧催办
上月底,省环保厅通报,对98起突出环境问题实施省级挂牌督办,涉及全省各市,其中马鞍山市和安庆市突出问题较多,分别为12起和10起。全省98起问题中,53起为企业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29起为区域环境污染问题;14起为当地黄标车淘汰进展缓慢等大气污染防治问题;2起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问题。“此次集中对98起问题实施督办,是安徽省实施省级挂牌督办制度以来数量最多的一次。 ”省环保厅总工程师黄建树表示。
安徽省此次以大规模挂牌督办的形式破除环境“顽疾”,彰显铁腕治污的态度和意志,也让挂牌督办这项制度成为公众关注焦点。挂牌督办指向哪些情形,如何施展,又将发挥怎样的威力?
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挂牌督办”和“限批”管理办法(试行)》,环境违法行为挂牌督办,是指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严重污染环境、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的限期整改。
有十种情形,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挂牌督办”,其中包括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和省政府领导批办的、新闻媒体曝光的严重环境违法案件;屡查屡犯和群众反复投诉、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环境违法案件;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区域性连片污染案件;造成生态环境重大破坏的环境违法案件;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威胁饮用水源的环境安全隐患或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跨区域、流域长期不能得到解决的环境违法案件。
挂牌督办案件的整改,遵循省级督办、市县级落实的原则,应在3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经报批可延长,但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全程曝光推动整改
“针对东至经济开发区存在的环境问题,请你县人民政府立即制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细化措施,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全面整改存在的环境问题。 ”7月6日,就挂牌督办东至经开区有关环境问题,省环保厅函告东至县政府。
根据媒体报道线索,省环保厅调查发现,该开发区环境问题扎堆:未及时完成河沟整治,未及时消除河沟水体污染隐患;在未达到应急泄洪条件的情况下,两次挖坝放水,对通河水体造成污染;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企业雨污分流不彻底,跑、冒、滴、漏等现象严重。少数企业存在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省环保厅决定对该开发区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函件中,该厅要求东至县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排查整治,强化环境监管,对问题企业依法处罚;加快开发区河沟环境综合整治进度,彻底消除污染隐患,于2015年10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挂牌督办期间应于每月月底前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挂牌督办,就是下决心解决突出问题,将重点案件的问题、督办要求广而告之,以全程信息公开的方式督促地方限期整改。 ”省环境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案件或突出环境问题进入挂牌督办程序后,意味着被挂牌对象须进入“全面治污”模式。省环保厅下达《挂牌督办通知书》,将有关情况通过媒体或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并抄送省发展改革、工业、监察、土地、金融、工商、电力等相关部门。案件责任方应制定并报批整改方案,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申请摘牌还有一套严格的验收流程。未经所在市环保部门审查批准,停产治理的项目,不得试生产。
督查问责释放威力
挂牌督办威力几许?
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规定,省环保厅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期通过验收的,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的,监管不力、包庇纵容违法企业的,依法依规提请追责。对未按期通过验收、未按要求整改、屡查屡犯的企业,责令停产,已停产的,禁止恢复生产,直至达到整改要求,并依法予以高限处罚。
从东至县经开区挂牌督办案件看,在省环保厅督办要求下,为整改环境问题,东至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园区所有企业排查整改,责令8家涉苯企业停产整顿。目前,开发区河沟整治Ⅰ标段基本完成,37家化工企业全面排查整改,32家企业进行雨污分流系统改造,2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企业被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此外,挂牌督办引发行政问责效应,影响人事调整。因对挖坝放水及通河整治工程进展缓慢负有领导责任,东至经开区管委会主任李桂生被免职,副主任黄光明被行政警告。在挂牌督办推动下,当地就环境问题掀起整治风,以彻底破除“顽疾”。
就近期挂牌督办的98起突出环境问题,省环保厅要求各市环保局认真研究,需由政府解决的,提请政府指定牵头单位,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落实到位。其他突出环境问题,市环保局应责令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任务,对逾期未落实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黄建树表示,省环保厅将适时对各市落实督办要求情况进行督查。对问题突出、整改落实不到位或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措施不力、整改进度缓慢的,将约谈当地人民政府负责人;对突出环境问题未及时解决,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提请相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在挂牌督办综合影响下,及时解决和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延伸阅读·
结合环境执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检查,省环保厅近期对98起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部分突出问题如下。
废水直排
合肥嘉东生活用纸有限公司:厂区环境管理混乱,跑冒滴漏严重,部分生产废水溢流在厂区空地;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机运行不正常,未建立污泥台账。
安徽瑞赛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水泵检修产生的少量废机油直接排放到厂外河沟;厂区事故应急池充满废水。
宿州北沱河水质污染问题:水质为劣五类,北沱河沿线居民、大学城内学校生活污水以及小规模畜禽养殖废水未经处理排入北沱河,部分企业超标排放。
寿县申发牛业:养殖肉牛约80头,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牛粪露天堆放,未采取防雨淋、防流失措施;废液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六汾河马钢建设集团混凝土搅拌站处断面:该处断面上游间歇式排放含高浓度黄色絮状污泥废水及含油废水,河床沉积大量黄色污泥。
池州博瑞德钙业有限公司:将强碱性原料冲洗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直接排至未采取任何防渗防漏措施的天然水塘,导致水塘内积存大量强碱性废水和废渣。
烟尘超标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热电厂有四台机组未纳入火电行业环境监管;其中1号机组在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存在超标排放。
萧县平山口、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非煤矿山开采和石料加工群:非煤矿山开采和石料加工企业未采取防风抑尘措施,粉尘污染严重。
蚌埠港:大量黄沙、石料露天堆放,无防尘抑尘措施,附近道路扬尘污染严重。
安徽德邦化工有限公司:煤棒制造车间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烘干锅炉水膜除尘器运行不正常,黑烟排放现象较为突出。
含山县林头镇小铸造企业:林头镇约200家小铸造企业,普遍未办理环保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大气污染严重。
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老厂区未按省环保厅要求全面停产,废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染严重。
广德县新杭镇石灰窑集群: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废气直排。石灰窑集中区内大量石灰石露天堆放,无防风抑尘措施,厂区及周边环境积尘严重。
污水处理
亳州谯城区古井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不能有效收集古井镇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萧县污水处理厂:国家责任书项目进展偏慢;化验能力不足;污泥未按要求处置。
凤台县污水处理厂:国家责任书项目进展缓慢;污泥处置不规范。
环保验收
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擅自投入使用;未按环评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
蚌埠瑞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造粒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自2006年以来,所有核技术应用项目均未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歙县华山矿业有限公司:铜矿技改扩建年产4万吨项目未经批准,擅自投入生产,未申请竣工环保验收。
区域环境
合肥市小庙镇工业聚集区:未建设污水处理厂;园区内安徽安贝尔合成革有限公司煤灰渣露天堆放,部分乳化油状液体混在煤灰渣内。
郎溪县经济开发区:企业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率低,仅为28.6%,部分企业久试不验;5家企业喷涂工艺未配套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污水管网与雨水管网在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九华冶炼厂区内汇合后,从九华冶炼厂4号门外桥下涵洞排出,所排废水呈乳白色,流经的沟渠无防渗措施。
安庆市政管网建设不配套,城区水环境问题突出:城区大寨沟、西小湖等区域雨污不分,不仅有生活污水,还有工业废水通过城区明渠排放。
危险废物
淮北市松山水泥厂:库房存有3台废弃的含多氯联苯电容器,按环保部要求应于2015年10月底前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安徽省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废滤芯、废活性炭、污泥、废溶剂、废漆桶等均未纳入管理计划;不同种类危险废物未分类记录台账,未如实进行申报登记。
铜陵清华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堆存的部分原料和中间体在环评中均无体现,企业以中试的名义生产一些染料,产废情况不明,也无记录台账。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化工残渣露天堆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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