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利民 鲁常军/文 翟智 鲍继华/摄
当前,淮南市“大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为了确保“大建设”安全顺利进行,淮南市公安局全警动员,立足本职,强化管理,热情服务,勇做“大建设”的倡导者、护航者、建设者。努力为淮南经济社会发展,为“大建设”打造好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和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强化打击防范 营造良好环境
淮南市公安局坚持把公安工作置于党委政府的绝对领导下,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建设的决策部署。
打击是公安机关的主业。对大建设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淮南市公安局切实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震慑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插手大建设的乡霸、村霸、市霸、行霸坚持露头就打,决不手软。该局相继侦破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1月29日,大通区孔店乡吴大郢发生一起阻碍重点工程施工并殴打施工人员的恶性案件。接警后,淮南市公安局孔店派出所当即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调查、走访、固定证据等工作,并于2月2日下午,将违法嫌疑人吴某一举抓获。4月28日、4月30日,淮南市公安局三和派出所果断出击,抓获影响大建设正常施工的犯罪嫌疑人2名,并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局投入巡防警力1055人次、发动群防群治力量5703人次。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干扰、破坏大建设案件387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37人,其中刑事拘留16人、治安拘留45人、劳动教养1人、其他处理75人,确保了全市大建设治安秩序安全稳定。
加强民爆管理 确保监管安全
众所周知,煤矿是使用爆炸物品的“大户”,而淮南又是全国亿吨煤炭基地,为此,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任务日趋繁重。面对挑战,该局迎难而上,创新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办法,强力推进《淮南市公安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及爆破作业现场治安管理暂行规定》和爆破服务“一体化”,确保了全市民爆物品安全监管3年零事故。
为了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又确保民爆物品不出事故,该局始终坚持爆破员持证上岗制度,通过聘请民爆专家以会代训形式,加强对各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爆破员的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发给上岗证,否则取消爆破员资格,从而有效预防施工爆破事故的发生。该局还坚持从严审批制度,逐级签字,严格把关。民爆物品在使用单位的领取、使用、回收时按有关规定严格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民爆物品储存、销售、运输、使用过程中,严格做到专库专用、专人看守、存量核定、专车押运,确保万无一失。同时,加强对施工现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检查与整治,防止民爆物品丢失、被盗或因管理不当发生安全事故。1月14日,夏郢孜西路在建工地上出现涉爆隐患,谢家集公安分局接警后快速出警妥善处置,及时消除了隐患,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优化服务措施 全力保驾护航
为进一步创新警务模式,实现零距离服务,全市公安机关牢固树立“治安环境是发展第一要素”的观念,创新开拓,强化打击防范,有效遏制了各类涉企案件的发生,较好地维护了全市大建设工程及周边的治安秩序。 1月6日,蚌合高速铁路施工工地有部分村民阻碍施工。大通公安分局民警火速到达现场,当得知阻碍施工的村民是因拆迁房屋赔偿款未到位的情况后,出警民警与乡村干部一道,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和严密控制,有效化解了一起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阻工事件。2月20日至23日,谢家集公安分局多警种联合行动,在重点工程夏郢孜西路和西部第二通道交汇处,一举捣毁多处隐蔽传销窝点,查获8名传销头目,教育遣散31名外地传销人员,为“大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为保证重点矿井建设,淮舜公安分局专门配备公安、保卫人员,与各施工单位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自2009年以来,该分局强化打击力度,有效地保证矿区安全生产和建设的正常进行。该局还会同谢桥、张集铁运公司及潘集地区各矿公安保卫人员押运、护送运煤列车,仅2009年,就出动警力240007人次,护送煤车26947趟次,有效减少煤炭盗扒损失,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余万元。
▲淮南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龚英敏陪同市领导黄爱华、魏耀民深入山南新区指导“大建设”治安管理工作。
▲淮舜公安分局民警在潘谢铁路沿线开展治安巡逻,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孔店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高速铁路建设工地调查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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