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燕)记者从12月25日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获悉:到本月底,安徽省拟将修改20件地方性法规。
安徽省拟将修改的20件法规,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做好地方性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规定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进行的。今年6月30日,业经全国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之后又一部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为维护法制统一,今年8月,全国人大要求国务院和各地抓紧清理现行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不符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规范。经对安徽省现行有效的182件地方性法规(不含合肥、淮南两市法规)的逐件梳理,反复调研论证,清理出需要修改的法规共20件,其中本次常委会拟将集中修改的15件,拟作单独修改的5件。
本次省人大常委会集中修改的15件地方性法规,将采用一揽子打包的形式,给予修改。对安徽省现行地方性法规中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一些行政强制,鉴于国务院正在组织开展行政法规的清理工作,本次清理时未涉及,拟待行政法规相关清理结束后,再做相应处理。
拟作单独修改的5件地方性法规分别是: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安徽省图书报刊出版管理办法》、《安徽省公证条例》和《安徽省禁毒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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