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讯 日前,被害人王某在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法官的积极调解下,最终拿到了10万元赔偿款,主动赔偿的被告人李某也被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王某和李某原是生意上的伙伴。二人因琐事发生口角时,李某持刀将王某捅伤。案发后,李某十分后悔,多次与被害人协商,但都因差距较大而在赔偿数额上无法达成一致。田家庵区法院受理该案件后,为彻底化解矛盾,在明确告知当事人是非责任和利害关系的基础上,提出调解方案,平衡双方利益,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近年来,田家庵区法院切实转变刑事司法理念,把化解和调处矛盾作为刑事案件审理的重要组成环节,多层次、全方位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工作中始终坚持“三抓”、“两依靠”,一是抓好庭前调解。在充分了解双方家庭状况、收入情况、及对待赔偿的态度的同时,采取“面对面”与“背靠背”调解,耐心劝导当事双方消除对立情绪,达成调解协议。二是抓好庭审调解。从有利于两个家庭和睦相处等角度开展调解工作,教育、说服被告人真心悔过,并主动向被害人道歉,减少其怨气,引导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赔偿共识。三是抓好庭后调解。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审限允许的时间内,给双方当事人一定的思考时间,通过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找准矛盾的突破口,适时进行调解,用法官的责任心和诚意取得当事人的认可。
与此同时,该院对发生在农村的伤害案件,依靠当地乡、村调解组织,或是农村宗族中长辈的资源优势和话语权,督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对案件双方均委托有代理人、辩护人的案件,依靠双方代理人的“参谋”力量,发挥其意见容易被双方当事人接受的优势,请他们帮助当事人把握赔偿尺度,劝说当事人依法达成附带民事诉讼和解。
近年来,田家庵区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率均在97%以上,调解协议的实际兑现率为100%。在已调的刑附民案件中,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被害人谅解率均为100%,且无一申诉上访案件。 (苏莉任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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