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旧城改造速度加快,很多市民住到了拆迁改造的新房子里,也有“聪明人”想了一些点子妄图骗到一套改造房,然而聪明反被聪明误,房子没骗到手却把自己“赚”上了法庭,接受了法律的制裁。
老李与小李都是淮南大通某厂工人,厂里曾经分过一套房子给老李,没给小李分过房子。 2009年年底,老李因小儿子要结婚,家里住不下,心急如焚。正在此时,某开发公司项目部要对厂里房子进行拆迁安置,老李灵机一动,想到了个“不错”的办法。老李叫来了大儿子小李,把想法跟小李一说,小李也欣然同意。原来,老李一直占用着厂子大门口的两间公房,考虑到小李没有房改条,老李就想如果把自己房改条上的名字盖住,填上小李的名字,然后复印一下,那岂不就可以以假乱真了吗?小李分了房子,就可以搬出去,那小儿子结婚也就不成问题了。两父子一合计,当下就实施起这个计划来。最后由小李媳妇维维于2010年与某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从该公司骗取到了拆迁安置住房一套。然而,2011年11月,某开发公司重新核实某厂里房产时,某厂把维维提供的房产划归了厂里所有,且所有厂里有房人员的名单中没有小李的名字,经核实,某开发公司才发现上了当,于是向淮南市公安局大通分局报了案。
法院认为,老李、小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与某开发公司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过程中,采用欺骗手段,骗取该公司房屋一套,致使该公司损失145214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2013年3月26日法院分别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老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小李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各处罚金1万元。 ·朱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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