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使脆皮豆腐卖相好,作坊主竟敢用双氧水浸泡脆皮豆腐,以达到漂白、去油的效果。日前,记者获悉,淮南市公安局八公山分局经侦大队在联合检查中,查获蔡某夫妇加工作坊里的一批“毒脆皮豆腐”。蔡某夫妇经过法院审理,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
据悉,自2012年下半年开始,被告人蔡某夫妇在自己住处的作坊内加工生产脆皮豆腐并对外批发销售。由于脆皮豆腐本身加工工艺,决定了其口感较油腻,而且泛黄。蔡某夫妇在生产过程中,使用过氧化氢和清水混合物(配制比例为:100∶1)浸泡经过油炸的脆皮豆腐以达到漂白,去油的目的。
去年7月15日,八公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与淮南市质量监督局对蔡某夫妇经营的脆皮豆腐生产作坊进行联合检查,当场查获脆皮豆腐200公斤及过氧化氢溶液约5公斤。经淮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样检测,该批脆皮豆腐中含有过氧化氢成分。所谓过氧化氢,就是俗称的“双氧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孙某违反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定,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对外批发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并作出上述判决。
(沈颂领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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