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淮南市作为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城市,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地方立法权。地方立法作为国家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延伸,对于保障地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作用。对于立法这项具有严肃性、科学性、超前性的重大决策问题,淮南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与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加强对口工作联系,为完善地方立法建言献策。
市人大在制定地方法规、通过政府规章之前,积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市人大、市政府与市政协法制工作机构形成了加强法制工作对口联系的七条意见,并以会议纪要形式形成文件。市人大法工委负责向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通报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并提前将要讨论通过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送市政协;市政协收到草案后,及时组织委员座谈讨论,并将修改意见及时反馈。
2014年,市政协组织委员讨论修改了 《淮南市推进依法治市办法 (讨论稿)》、《淮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参与讨论修改的过程中,及时把草案发给精通法律的委员和代表人士认真审阅,再组织委员调查研究,并与起草的单位和部门座谈讨论,了解起草的过程和细节,集思广益,把具有代表性的意见综合,并及时反馈,供修改草案时参考。 (赵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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