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患者因一颗磨牙疼痛难忍,前往医院要求拔除,结果医生大意操作,直接拔了两颗。 5月16日,记者从淮南市谢家集区法院获悉,法院经审理认定,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应赔偿患者廖某损失12114元。
去年4月,廖某到淮南某医院的口腔科就医,要求拔除口腔右下第八颗牙齿。口腔科医生检查以后,给廖某打了麻醉,让实习医生操作拔除廖某右下第八颗牙齿,在实施拔牙手术的过程中,实习医生因大意将廖某的右下第七颗牙齿也一并拔除。事后,廖某找到医生,医生不承认出现过错,并直接在病历上补写:同时拔除廖某右下第七颗牙齿。
1月,廖某在与医院交涉无果后,直接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经安徽新莱蒂克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为廖某的口腔损伤尚未构成伤残等级。但是在无特殊情况下,按照合肥三甲医院目前的价格,廖某右下第二磨牙种植义齿修复的后续治疗基本费用约为1万元左右,正常合理使用周期为15~20年。其右下第一磨牙目前需定期观察,暂无特殊处理。
有了鉴定结论,廖某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法定代表人公开承认错误,并当面赔礼道歉,赔偿各项损失65544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受法律保护。廖某到医院口腔科就诊,医院理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医疗常规为廖某提供医疗服务,廖某要求拔除右下第八颗牙齿。医生违反医疗规定让实习医生操作,拔除了廖某的右下第七颗、第八颗牙齿,侵权行为成立。法院认定,精神损害抚慰金酌定为2000元,连同义齿修复费用,共12114元由医院负担。
(刘志超王玲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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