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钟伟
晨刊讯 为规范出租车经营,国务院法制办于日前公布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这引起了国内许多城市关注。为此,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倾听他们的看法。
“我认为这个《规定》好,应尽快实施,规范出租车行业的服务。”家住城东的市民张先生是黄山高速公路公司员工,在屯溪高速公路1号出口附近上班。他说自己偶尔会打车去单位,但因为单位离主城区较远,曾遇到出租车拒载和不打表的情况。
侯先生是江苏泰州人,在黄山做生意,租住在山语人家。侯先生介绍说,因为经常要各地跑,常常在机场、汽车站和火车站打车回山语人家。“我到这里3年多了,遇到过出租车宰客、拒载的事情。”侯先生说。
侯先生认为,出租车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承载着公共交通服务的功能。黄山作为现代国际旅游城市,外地游客对黄山的印象好坏,出租车行业是窗口单位之一。就拿黄山机场、汽车站、火车站来说,是外地游客进入黄山的必经之路,也是外地游客来到黄山的第一个窗口,如果游客一下车或一下飞机就遇到出租车,对黄山的第一印象来自出租车。
记者发现,在受访的市民中,一半以上都遇到过出租车拒载、宰客等不文明行为,但也有市民遇到了好的出租车司机。市民步先生说,有次喝醉了酒,打车回家时司机还扶他上楼。而市民张女士说,去年9月的一天,手机遗落在出租车上,司机竟然送到家里来了,这让她很感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出租车司机坦言,出租车拒载、宰客等行为有,但绝不是主流。在出租车行业中,确实有那么一群“素质不高”的需要整治。但是,出租车行业很辛苦,其中也有很多值得鼓励和宣传的好人好事。
市民罗先生告诉记者,关于《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比如市民在举报过程中如何保留证据,电话预约的出租车身份如何核实等,都需要交通部门进一步做工作。另外,罗先生还表示,眼下正是春运期间,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大力度整治那些不守行规的出租车司机,保障广大市民和返乡农民工的利益,同时还需提醒出租车遵守交通规定。
相关连接:1月18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出租汽车驾驶员如有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同意搭载他人;接受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等行为,将被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未取得经营许可,使用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该意见还提出,出租汽车营运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租车费用: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或者计价器发生故障时继续营运的;驾驶员不向乘客出具出租汽车专用发票的;驾驶员因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不能将乘客及时送达目的地的;出租汽车在起步里程内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继续提供运送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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