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姚大盛
晨刊讯 “咚”,随着威严的法槌声响起,屯溪法院第一法庭大厅内顿时安静下来。4月10日9时,黄山市一公司部门经理程某涉嫌职务侵占、合同诈骗案在此开审。与以往不同,此次庭审比较特殊,来自屯溪法院审判委员会的10名委员悉数到场。据悉,从今年4月开始,全市各级法院相继启动“庭审亲历”活动,审判委员会委员每月至少集体现场旁听一件拟报审委会讨论案件庭审情况,或由审判委员会委员直接参加合议庭开庭审理。
据悉,屯溪法院当天审理的案件系黄山市某担保投资公司风险控制部经理程某,其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偷偷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印鉴章,侵占本应交给公司的手续费6.6万元,用于个人开支。此外,程某还因无力归还个人欠款,便找他人帮忙,以他人名义借款,刻意隐瞒借款合同未经该担保公司正常审批流程和法人代表同意的事实,又偷偷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印鉴章,分2次骗取30万元借款,被屯溪区检察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当天11时35分,旁听完庭审活动的屯溪区依法治区办一名陈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当天组织各镇、街道办、区直机关的6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作人员参加了旁听,移动黄山分公司也组织了60多名员工参加。“这一次旁听庭审具有现实震撼力,让人引以为戒。”移动黄山分公司工会一赵姓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庭审亲历”的案件包括疑难、复杂、敏感等案件。“程某涉嫌职务侵占、合同诈骗案,因案情相对复杂,很可能要提交到我们的审委会。”屯溪法院研究室主任陈国华介绍,审委会由法院院长、副院长、主要业务庭负责人等组成,初衷是以民主的形式加强对案件的审判监督,但随着制度的发展,弊端也逐渐暴露,“毕竟,由于审委会成员没有亲历庭审,往往在听取承办人的汇报后,比较难以全面把握案件情况。加之当事人不了解审委会成员的组成,其回避权利较难得到保障。今后通过开展‘庭审亲历\’活动,让裁判者当面倾听当事人的诉辩,便于审判委员会委员全面掌握案情,逐步解决‘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问题,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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