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 者 李小云 实习生 王 蕾
晨刊讯 原本以为凭“集赞”所赢得的免费欢唱券可以没有任何限制地去“K歌”,却不料实际使用中才发现,“免费欢唱券”其实并不“免费”,必须要到KTV所在超市里购满一定金额的物品才可以使用。4月10日,市民王慧(化名)告诉记者,商家如此做法,令消费者“寒心”。“商家在所发布的集赞活动中并没有对使用免费欢唱券有任何消费限制说明,但当我们还在有效期内去消费时,却突然冒出了‘超市满额,免费欢唱\’这一限制,这明摆着就是忽悠人嘛。”
据王慧介绍,3月20日,黄山好乐星KTV在微信平台上发布了集赞活动,称集够一定的“赞”就可以兑换不同张数的免费欢唱券,每张券可以欢唱2小时。3月26日,自己按照规定集够了38个赞,兑换了8张欢唱券,并在当天顺利地使用了其中一张。“我兑换的8张券有效期截至4月24日。然而4月8日晚7点多,当我们再去消费时,却被告知如果要使用,需到KTV超市购满一定金额的物品。”王慧说,对于商家如此规定,自己难以接受。“我仔细查看了3月20日的集赞活动说明,其中并没有对使用免费欢唱券有任何消费限制说明,更何况3月26日当天我使用时也没有这一限制,为何到了4月8日晚就加了限制条件?”随后,王慧给记者出示了黄山好乐星KTV3月20日的集赞活动内容,记者看到,上面没有“超市满额”限制,剩余的欢唱券有效期为“2014年4月24日”。
“那是3月份的集赞活动,4月2日我们又重新发布了集赞活动,对欢唱券使用说明进行了条件限制。如果晚上7点到第二天凌晨2点使用欢唱券,必须要到超市购满一定金额的物品,白天则不需要。”4月10日下午,黄山好乐星KTV一程姓店长向记者解释。随后,他向记者出示了“免费欢唱券”的使用说明,上面显示“超市满额 免费欢唱”的起始日期为“4月1日”,限制时间为“19:00——02:00”。之后,他向记者出示了4月2日发布的集赞活动内容,记者发现,内容与3月20日的集赞活动内容几乎相同,只是在内容最后增加了一条欢唱券使用说明,上面显示要使用欢唱券,需在KTV超市内购满一定金额的物品。
“我的集赞欢唱券如果在4月2日之后兑换的,自然无话可说,但这券是在4月2日之前就已经兑换了,且是在有效期内,商家凭什么用第二次活动的内容限制第一次活动兑换到的欢唱券消费使用?这明显就是一种欺骗。”对于该程姓店长的解释,王慧提出了质疑。
当天下午,针对王慧的质疑,该程姓店长表示,自己会尽快向KTV负责人反映此事,在实际中对3月份集赞兑换欢唱券的消费者和4月份兑换的消费者加以区别对待,以妥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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