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习生 王 蕾 记 者 李小云
晨刊讯 花近8万元购买了一辆新车,然而准备到车管所办理临时牌照时才发现,车子之前已经有过一次临牌办理记录,这让黄山区市民蒋先生心里感到很不舒服。“当时我在购车时,经销商根本没有告诉我这一情况。要不是来办理临时牌照,根本发现不了,这不明显是骗人吗?商家如此做法,太让人难以接受了。”3月31日,蒋先生告诉记者。
据蒋先生介绍,3月29日,他在屯溪一汽车销售公司花费8万元购置了一辆商务用车。提车时,商家告诉他车子是新车,自己并没有多想,就提车回了黄山区。“由于3月30日是周日,车管所不上班,今天上午一上班,我就赶到车管所准备办理临时牌照,不料想工作人员却告诉我,这辆新买的车子以前已经办理过一次临时牌照了。当时我还不相信,经再三确认才发现真是如此。”
蒋先生说,对于商家如此做法,自己很难接受。“车子有没有办过临时牌照,商家是很清楚的,因此在销售时就应该告知我。现在明知道车子办过临牌而不告知消费者,就是明显的欺骗行为。”
蒋先生告诉记者,就此事他当天下午和该汽车销售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交涉,最终对方告知,此车以前办理临时牌照是为了在户外办车展所用。“对于该负责人的说法,我仍然有所质疑。众所周知,新车只有办理了临时牌照才能上路,以前办理临时牌照究竟是为了车展,还是开车到其他地方去了,谁也不知道,仅凭对方一面之词,很难让人相信。”
记者了解到,此事蒋先生和该销售公司经过交涉,当天双方已经达成了一致,最终该销售公司赔偿了蒋先生一定金额的加油卡。
“对于汽车等‘特殊类商品\’,购买后如果达不到一定条件,是很难退换的。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前一定要特别留意。”4月1日上午,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一金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她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汽车前,一定要从随车资料是否齐全完备、外观部分是否平整光洁、车门车窗是否闭合严密以及内饰部分是否工作正常等方面进行详细检查,如果有必要,最好可以试驾,以便对汽车油门、离合、刹车、换档、发动机行驶声音等有切身的了解。此外,在购车合同中,消费者必须和商家约定汽车是通过合法正规渠道取得,具备安全使用的性能,而且汽车的各项具体指标必须符合车辆落籍地的规定,同时在签订购车合同时一定要看清修理、更换、退货条款,以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此我们也想提醒各汽车销售商诚信经营、规范经营,销售中一定要尽到商家的告知义务,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消费纠纷。”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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