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许 晟
晨刊讯 记者7月3日获悉,针对近期连续出现多件指向黄山阳光医院的举报,屯溪区卫生局安排卫生监督员对该医院进行驻点监督检查,责令并督促该医院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6月初,屯溪区卫生局接到电话举报称,黄山阳光医院存在非法行医行为。随后,屯溪区卫生监督所安排卫生监督员前往该医院进行调查取证,发现有3名医生原在其他医疗机构执业,进入该医院行医前未变更执业地点,未在屯溪区卫生局进行医师执业注册。该医院聘用未变更注册执业地点人员行医,违反《执业医师法》及相关法律、制度。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卫生监督员向黄山阳光医院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要求上述3人进一步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据,同时责令3人立即停止一切诊疗活动。
不久前,屯溪区卫生局再次接到指向黄山阳光医院的举报,举报人称该医院存在出售病人用过的输液皮条和注射器等违法行为。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为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屯溪区卫生监督所再次安排卫生监督员前往该医院进行调查取证。经现场调查,该医院建有相对独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与黄山市一取得合法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企业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并有医疗废物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等记录,但未明确具体责任人员。
7月1日,屯溪区卫生局第三次接到举报电话称黄山阳光医院存在过度医疗等违规和欺诈行为。卫生监督员又一次进入该医院进行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处方、病历及相关诊疗记录,现场未发现足以证实存在违规和欺诈行为的证据。
不过,卫生监督员在抽查处方中发现,在上述被责令停止诊疗活动的3人中,还有人员的姓名出现在做出相关处罚决定日期之后的部分处方中。
7月2日,屯溪区卫生局负责人召集该医院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于当天委派卫生监督员进入该医院宣读处理决定。根据处理决定,屯溪区卫生局安排卫生监督员进入该医院进行驻点监督检查,为期1周,督促该医院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对举报人所反映的其他问题继续进行查证。
7月3日,记者来到该医院进行采访,屯溪区卫生监督所所长杨明正在驻点监督检查。他随身携带一份该医院在屯溪区卫生局注册的全体卫生技术人员名单,并对照这份名单逐一核对人员。
来到该医院医疗废物贮藏间,记者看见门上贴着“生物危险”警示标识,室内放着3只专门贮存医疗废物的塑料盒,里面堆放着待运送处置的输液皮条等医疗废物。该医院一工作人员称,医疗废物贮藏间启用已有时日。
记者了解到,在近期3件指向黄山阳光医院的举报中,至少有2名举报人有“内部深喉”色彩。该医院一负责人告诉记者,这2名举报人原为该医院聘用人员,后被解聘,举报疑与此有关。但举报在先还是解聘在先,记者暂未掌握。
黄山阳光医院是屯溪区一家民营医院。此前,该医院因发布非法医疗广告而受到屯溪区卫生局处罚。在屯溪区卫生局及屯溪区卫生监督所的监管和指导下,该医院负责人表示希望改变此前在市民印象中医疗服务不规范的不良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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