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姚大盛
晨刊讯 近日,由屯溪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山嵊峰针织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宣某行贿一案,经屯溪区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宣某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据了解,2011年1月,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谭某(另案处理)因在市区购买一处房产的资金不凑手,便让宣某帮他凑40万元。宣某为感谢谭某对其公司在融资、贷款等方面提供的帮助,并希望谭某继续关照,便在自己的办公室里送给宣某40万元现金。事后,谭某自感借款数额较大,担心不妥,便写下一张向宣某借款40万元的借据放在自己办公室抽屉里,但并未交给宣某。直到2013年7月3日,宣某前妻因经济问题被检察机关调查时,谭某才将该借据交给宣某,并要求好好保管。后来,谭某一直未归还该款项。庭审中,宣某供述这40万元是行贿性质,不是借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宣某行为已构成行贿罪。鉴于宣某在检察机关立案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并当庭自愿认罪,遂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结合社区矫正机构的调查评估意见,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 毕 军晨刊讯 近年来,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黄山市就业局调整服务举措,通过建设“微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模式,做好大就业工作。该局2012年建成“黄山市就业网”,2013年开...
黄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黄山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