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一辆车顶安装黄色警灯的货车,在行经京台高速黄山站时,被正在执勤的黄山交警高速三大队民警拦下。经民警检查发现,该车虽安装了警灯和警报器,却没有相关设备的使用证。
经询问得之,该车属于芜湖一家施救单位,警灯和警报器是花钱从市场上买来安装上去的。随后,民警依法对警灯警报器进行拆除并收缴,对驾驶员非法安装标志灯具和警报器两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徐滨 记者 吴玉莲/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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