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吴玉莲
晨刊讯 近日,省物价局发文规定:自7月1日起,安徽省商品房销售备案价由开发企业自行确定。对于“每次备案的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个月”的规定,也将在同一时间暂停执行。开发企业对销售价格的“自行确定”要求依据建设成本、市场供求情况等因素,各地不得通过成本审核、价格认证等方式干预房地产价格。另外,文件还规定,凡不在涉企收费清单之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一律停止执行。各地在办理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工作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商品房销售备案再次放开
可能对黄山市影响较大
6月17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商品房销售备案价由开发企业自行确定,黄山市实施已久,但安徽省有部分地市开始通过价格认证等方式进行干预。自下月起,“每次备案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个月”规定暂停执行后,可能对黄山市影响较大。
“目前我们的文件规定都是开发商在申请备案成功后,三个月内不得重新进行备案。现在暂停这一条例后,开发商的备案不受时间制约,备案方式也将更加灵活。”市政务中心物价局窗口首席代表曹恩国告诉记者,目前黄山市房地产企业大多以推出楼盘为单位进行备案,政策放宽后,可能会有很多楼盘将备案个体再次缩小,对分批推出的每一栋楼进行价格备案,可能更能反映价格敏感度。而且,执行备案价格后,还可以根据实施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将更有利于房地产价格市场的灵活性。
一季度备案价格同期下降
高层住宅数量增加明显
从今年一季度的统计数据来看,在市物价局窗口办理屯溪中心城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7件,比去年同期的2件增长5件。备案商品房建筑面积为75973.04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备案面积增加51656.64平方米,备案的总套数为972套,比去年同期增加了745套。
其中,备案多层住宅面积为25175.36平方米,占商品房备案面积33.14%,备案销售均价为5012.09元/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备案销售均价5200元/平方米,下降了181.91元/平方米。备案高层住宅面积50797.69平方米,占商品房备案面积66.86%,备案均价为5329.31元/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备案销售均价5465.58元/平方米,下降了136.27元/平方米,且备案高层套数较同期有明显增加,比去年同期的191套,增加了711套。
目前,市物价局窗口也已经简化了备案办理程序。办理时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减为3个工作日。开发商可以自行在网上进行电子申报。按照制定内容填写好发给工作人员,进行预审,再到窗口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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