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姚大盛
晨刊讯 “我姐姐家12岁的孩子在手机上玩游戏时,导致他姑姑银行卡里现金被划扣,等到10月7日发现时已经被刷走11000多元。”10月8日,徽州区市民程先生反映。
市民程女士在徽州区岩寺镇做点小本生意,平时将一些资金存在手机银行里。“10月7日,我姐夫的妹妹程女士在用钱时才发现手机银行里的钱‘蒸发\’了不少,通过查询手机银行里交易记录,发现被刷了11000多元。”程先生告诉记者,后来我姐姐的小姑子回忆起来,国庆长假,她12岁的侄子借了自己的手机玩,“一再追问下,孩子才承认钱是他和小表弟一起打游戏充值买了手机游戏装备。”
据了解,此笔钱是10月5日、6日、7日,侄子通过支付宝转账的,而且每一次转账的手机短信等“痕迹”都被侄儿删除了。孩子说他知道姑姑的支付宝密码,也不知道充了多少钱,反正每次少的充个几百块,多的充了1000多块。”程先生告诉记者,以前只是在网上看到这样的新闻,没想到自己外甥也能干出这事。而让姐夫和姐姐担心的是,这笔钱是孩子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的,还能要得回来吗?
对此,安徽昌法律师事务所的洪卫华律师告知,尽管此事举证困难,但是根据《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12岁的孩子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网游被扣费1.1万多元,显然已经超出了孩子的智力和经济范围,没有经过监护人的认可,此项支出是无效付款,可以要求游戏公司全额或部分返还款项。同时,根据2017年5月1日起正式实行的文化部《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要求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不得为使用“游客模式”登陆的网络游戏用户提供游戏内充值或者消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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