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玲琳
“我叫吴××,家住山斗乡青山村逞一组,我于3月26日下午未经批准擅自在村里的坞磋山场野外用火,并险些引发火灾……我现在深刻地认识到我的行为是违法的,并对我的行为深感后悔,希望各位村民引以为戒。” 4月3日下午,记者在休宁县山斗乡青山村的公开栏上,看见了村民吴某的一封公开悔过书,而看过这份悔过书的村民也纷纷表示这是对自己的一个警醒,时刻提醒自己要自觉遵守文明祭扫的规定。
据了解,写这份公开悔过书的村民吴某今年62岁,在外打工,每年清明节都会回到老家上坟。3月26日下午3点多钟,他独自一人到青山村逞一组土名为坞磋的山场上坟,将纸钱插在坟头后,燃放起了随身携带的鞭炮。
“谁知道我放的鞭炮四处炸开后,很快将坟墓附近的茅草引燃烧了起来。我当时折了一根树枝来打火,但根本无法控制火情。”吴某说,他当时看着越烧越大的火,心里害怕极了。但幸运的是附近正在防火巡逻的同村村民组宁援越及时发现了他,并迅速找来其他村民帮忙。乡政府在接到消息后,也第一时间组织干群带来专业的灭火工具进行灭火。
当天下午4时左右,火灾被扑灭。但是吴某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被列为在森林防火期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林业刑侦案件,他也受到了相关的处罚。
“清明即将到来,因为祭扫不当造成的火灾每年都有,吴某的事件幸好是我们工作人员发现及时,才没让国家财产造成更大的损失。我们相信经过这次火的教训和吴某发自内心的悔过,他以后肯定不会发生类似的事件。”休宁五城森林公安派出所负责人黄敏胜介绍,为了确保森林防火安全,今春以来,他们加强了路面巡逻及重点区域的管控和宣传,并与辖区内6支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开展了动态联系。但自3月24日以来,还是有违规野外用火事件的发生。截至目前,他们已制止野外用火6起,处罚了2起擅自野外用火,清理非法祭祀用品14件。
黄敏胜说,当下是野外违规用火多发期,除了各部门加强各项巡查和森林用火安全宣传外,将发生在村民身边真实的事例进行公布,将肇事者的诚心悔过书如实地张贴,能起到很好的警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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